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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股权的转让价格通常由有那几种方式确定

普通股权的转让价格通常由有那几种方式确定
公司变更必须按国家制定的法定程序进行。公司必须首先提交变更报告书,包括变更的目的及变更的具体内容,经股东大会审批、备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否则被视为违法。公司发生分立或合并以后,无论是继续存在的存续公司,还是合并以后的新设公司,都会发生业务职能的变更,都需要变更公司章程。业务职能变更和公司组织变更是同一变更过程的两个方面。
2024-02-27 07:58:13 已帮助287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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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实践中,普通股权的转让价格通常由以下几种方式确定

(1)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即股权转让时,股权转让价款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由协商确定,可称为“协商价法”。


(2)以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股东出资额为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出资额法”。


(3)以公司净资产额为标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净资产价法”。


(4)以审计、评估的价格作为依据计算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评估价法”。


(5)以拍卖价、变卖价为股权转让价格。


上述几种方法,都有其可取之处,但也均存在不足。依出资额法和净资产价法确定的股权价格简单明了,便于计算和操作;评估价法则通过对公司会计账目、资产的清理核查,较能体现公司的资产状况;拍卖、变卖的方法引入了市场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能体现股权的市场价值。但是,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受经营者的决策及市场因素的影响较大,公司的资产状况处于一种动态变化之中,股东的出资与股权的实际价值往往存在较大差异,如对股东的股权未经作价以原出资额直接转让,这无疑混淆了股权与出资的概念;公司净资产额虽然反映了公司一定的财务状况,但由于其不体现公司资金的流转等公司运作的重要指数,也不能反映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审计、评估能反映公司财产状况,也能对公司运作的大部分情况进行估算,却不能体现公司的不良资产率、公司发展前景等是对股权价值有重要影响的因素;拍卖、变卖一般时间较紧,转让方和受让方常无法进行更多直接沟通。如不能很好理解和运用这几种方法,将造成股权的滥用,侵犯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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