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
您当前的城市:
徐州
热门城市
直辖市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P
Q
R
S
T
W
X
Y
Z
常用城市
兰州
西宁
西安
郑州
济南
太原
合肥
长沙
武汉
南京
成都
贵阳
昆明
哈尔滨
长春
沈阳
石家庄
杭州
南昌
广州
福州
海口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呼和浩特
乌鲁木齐
南宁
银川
拉萨
深圳
青岛
苏州
佛山
东莞
宁波
无锡
潍坊
全部
进入徐州站
首页
找律师
问律师
学知识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手机律图
手机扫一扫,法律兜里装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免费问律师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网站导航
地区分站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广州
深圳
合肥
福州
海口
南京
成都
沈阳
武汉
太原
昆明
杭州
长春
拉萨
银川
兰州
南宁
郑州
南昌
长沙
贵阳
青岛
济南
西安
苏州
无锡
宁波
大连
东莞
乌鲁木齐
呼和浩特
哈尔滨
石家庄
专业知识
法律知识
法律百科
法律法规
法律专题
刑法罪名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律师文集
律师服务
免费法律咨询
电话咨询律师
律师在线咨询
律师收费标准
法律视频问答
精选解答
请输入您要搜索的内容...
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专题
找律师
徐州律师
徐州专业律师
地图律师
行家律师
法律咨询
问题库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法律知识
法律百科
法律专题
法律法规
办事直通车
律师说法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图文解答
律师费标准
精品栏目
罪名库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生活
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遗产继承专题
>
配偶死亡夫妻房产继承权
配偶死亡夫妻房产继承权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2024-02-21 15:48:57
已帮助3519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配偶死亡夫妻房产继承权是怎么规定的?
一、夫妻一方死亡且死亡一方生前立有
遗嘱
,明确共有产权归配偶所有的,需提供: 1、遗嘱 2、权利人
死亡证明
3、
房产证
4、本人
身份证
、关系证明 5、
继承公证书
6、房管局要求的其它资料 二、夫妻一方死亡且死亡一方生前立有遗嘱,但明确共有产权归非配偶所有的;或者没有立遗嘱,有其它合法共同
继承人
的,除提供第一条所有的手续外,还需要其它合法继承人放弃
继承
公证手续。 以上就是配偶死亡夫妻
房产继承
权的回答望采纳
查看更多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大家都在问
配偶死亡夫妻房产继承权
樊乐乐
问题:死者的父母和配偶都不在了,遗产继承给子女还有别人吗。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没有配偶的人死亡债务具体谁来还
1、没有配偶的人死亡的,其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对于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也不需要对该债务承担偿还责任。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夫妻一方死亡的,如何继承其遗产,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夫妻一方死亡的,要想继承其遗产,首先要办理公证,然后凭借相关公证书,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等手续。如果有遗嘱的,一般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父母、子女和配偶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获得的遗产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温馨提示】以上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想了解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在线咨询相关的律师,我们会为您详细的解答。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夫妻一方死亡房屋及丧葬费怎么分配
【法律意见】1、对于死亡抚恤金,其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含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由于死亡抚恤金发生于死者死亡后,所以不属于遗产,这一点可以明确。2、对于抚恤金的分配:法律对此并无明确的规定,因此,如果死者所在单位对抚恤金的给付对象有规定,则按规定处理;如果没对给付对象作出规定,则应属于近亲属共有。当事人要求对该抚恤金进行分割在法律上属于对共有财产的析产。这里的近亲属主要指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抚恤金虽然不属于遗产,但在处理时会按遗产继承人顺序进行分配,第一顺序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人员是第二顺序,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的人员,抚恤金才在第二顺序的人员中分配。在具体分割上,由各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实在协商不成,也可向。一般按照均等分割原则处理抚恤金,同时也会酌情考虑各近亲属的客观情况进行分割。3、对于丧葬费:丧葬费本是亡者家属因安葬亡者而支出的费用,是实际支出的费用,应当是给实际支付人的,不存在继承的问题。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你好,我想问一下配偶死亡婚前财产如何分配
配偶的婚前财产,如果没有夫妻之间没有特殊约定的,则属于个人财产。配偶去世后其个人财产应当作为遗产进行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分配该财产,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分配。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配偶死后其婚前房产该如何继承
1、配偶死后其婚前房产应该要先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2、法定继承时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一般情况下应该要均等分配,但是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均等分配。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张继伟
问题:你好,夫妻一方男方因车祸死亡,配偶能否领取遗属补助,配偶是女方年龄70岁,生活困难,无收入来源。
不能,可以要求死亡赔偿金
陈建平
问题:女的工伤死亡,有父母,配偶,两个孩子,请问一次性工亡赔偿辅助金怎么分配,比例是多少?
按工亡标准赔偿一般在100万元以上,具体的还要看被扶养人数、年龄、工资标准等。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河南省死亡配偶抚养费怎么支付
被抚养人需要抚养年数,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不满十八周岁的,生活费计算到十八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的,生活费计算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抚养费少计一年,但计算生活费的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被抚养人七十周岁以上的,抚养费只计五年。
周娇
问题:工伤死亡抚恤金,老人和配偶怎么享受标准
你好,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死者的近亲属共同的权益,一般以平均分配为标准。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妻子意外车祸死亡,无子女,父母还在,死亡赔偿金该如何分配?
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鉴于《人身赔偿解释》采“继承丧失说”理论,对于死亡赔偿金之权利主体的确定,可参照《继承法》的相关原则在近亲属之间进行分配。其中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当死者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则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权利人在其之间进行分配;如果死者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作为权利人进行分配。 因此, 儿子出车祸死亡母亲能分到赔偿金。 尽管《人身赔偿解释》采“继承丧失说”理论,但死亡赔偿金并不等于遗产,其分配的原则也必与遗产不同。根据《人身赔偿解释》中的精神,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余命年岁内收入“逸失”的赔偿,其性质属于财产性质的赔偿,对此赔偿金的分配应根据权利主体对死者的经济依赖程度和生活关联程度在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之间进行分配,如果在同一顺序中存有未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其他近亲属,则其不能对此要求进行分割,但其可以通过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被扶人生活费等方式来获得赔偿。 延伸阅读: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标准主要赔偿 1、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精神损失费。 5、其他的还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具体数额各地不一样,需要根据责任、户口、被抚养人人数及年龄、当地生活水平、保险等综合计算。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均为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即11周岁以下和75周岁以上的均补偿5年。
张继伟
问题:丈夫死了,前妻有一个孩子,现任妻子有两个孩子,房子咋分配继承
现任妻子,三个孩子以及死者的健在父母均是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均有继承权。
婚姻家庭专业问答普法
全部
放弃继承房产必须公证么
#婚姻家庭
813次阅读
被继承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吗
#婚姻家庭
800次阅读
男方婚前房子死后归谁
#婚姻家庭
898次阅读
父母死后,可以起诉过户房产吗
#婚姻家庭
1250次阅读
继承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家庭
1366次阅读
死者存款无公证怎么办
#婚姻家庭
1424次阅读
关于
配偶死亡夫妻房产继承权
精选专题信息
离婚后子女是否随父亲生活
2024.05.05
事实婚姻中卖房屋是否有效
2024.05.05
离婚协议书中子女抚养权如何约定
2024.05.05
离婚律师费用怎么收费
2024.05.05
离婚后子女的探视权怎么处理
2024.05.05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能变更吗
2024.05.05
孩子不满一周岁能离婚吗
2024.05.05
夫妻离婚彩礼如何处理
2024.05.05
法律中规定父母抚养子女的期限到何时
2024.05.05
有小孩的离婚法律知识
2024.05.05
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怎样才能离得成
2024.05.05
夫妻财产能赠予子女吗
2024.05.05
能因失业抚养费降低吗
2024.05.05
农村自建房离婚时房子如何去分割
2024.05.05
抚养费残疾人能免吗
2024.05.05
网上办信用卡,我添写了身份证号,姓名不知道该怎么办
2024.05.05
热门推荐
热门婚姻家庭律师
精选文章
合同范本
相关推荐
结婚律师
离婚律师
财产分割律师
子女抚养律师
家事纠纷律师
遗产继承律师
收养赡养律师
家庭暴力律师
彩礼律师
同居律师
婚前调查律师
婚姻家庭法规律师
婚姻家庭案例律师
2024年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夫妻分居多久可以申请自动离婚?
军嫂可以离婚吗现在
女人可以起诉离婚吗
配偶判刑可以离婚吗
重婚罪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手续怎么办理流程
做亲子鉴定收费多少
办理结婚证在哪里办理
被家暴了找妇联有用吗
【婚姻家庭】分居协议
离婚家庭财产分割协议
家庭暴力离婚协议样本
再婚家庭离婚两方都有病协议
离婚起诉书(家庭暴力情形
家庭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
家庭暴力离婚协议书通用版
事实婚姻离婚协议书
家庭暴力离婚协议书范本新
涉嫌家庭暴力的离婚起诉书
继承法
代位继承
第一继承人
继承顺序
遗产继承
继承权
转继承
财产继承
房产继承过户
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
遗嘱
遗嘱公证
遗嘱格式
遗嘱执行人
遗嘱见证人
遗嘱的有效条件
遗产税
遗产
遗产继承顺序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
最新
最热
全部
樊乐乐律师
2024-05-05 14:45:32
离婚后房子过户给男方,是否还能要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 协议离婚:如果是通过协议离婚并将房子过户给男方,一般情况下不能要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诉讼离婚:如果是通过诉讼离婚,调解离婚的,基于调解自愿原则,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签字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也不得上诉,但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调解过程违背自愿原则的,可以自生效之日起两年之内申诉。也就是,调解离婚当时违背自愿原则的,也可以在2年内起诉要回房产。 需要注意的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男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或者离婚协议的签订存在其他违法情况,女方可能有机会要回房子。
问题:离婚后房子过户给了男方还能要回吗?
樊乐乐律师
2024-05-05 11:18:34
办理再婚登记时,如果户口在前夫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 与前夫协商,拿到户口本后去办理再婚登记。 - 拿不到户口本的情况下,可以凭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分户手续,重新办理女方一人名字的新户口本,再持新户口去办理结婚登记。 - 也可以凭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个人信息证明,加注用于办理结婚登记使用,加盖派出所户籍管理公章,同样可以办理结婚登记。
问题:我现在户口在我前夫家,我要再婚去登记的话需要派出所开什么证明吗?
樊乐乐律师
2024-05-05 11:52:56
一般情况下,你本人不在本地,是无法直接到派出所打印全家户口页的。 但不同地区的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你可以尝试联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咨询是否有其他方式可以办理,比如委托他人代办等。
问题:我不在本地上班,我在外地上班,可以到派出所打印全家户口页吗?
樊乐乐律师
2024-05-05 12:00:49
在你知情男方有家庭的情况下与他交往,后来男方声称离婚并与你和好,而实际上他并未离婚,这种行为可能涉及到道德和法律问题。关于你是否需要偿还他的婚内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一般来说,如果男方所欠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女方可能需要一起承担偿还责任。但如果男方的债务是个人债务,那么女方不一定需要偿还。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你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律师的建议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2.?保留相关证据:尽可能收集与男方债务和你们关系相关的证据,如聊天记录、邮件、转账记录等,以备日后可能的法律诉讼。 3.?与男方沟通:尝试与男方进行沟通,了解他的想法和态度,并尽量协商解决问题。 4.?保护个人财产:确保你的个人财产安全,避免受到男方债务的影响。 5.?考虑报警:如果男方的行为涉及到诈骗或其他违法行为,你可以考虑向当地警方报案。 最重要的是,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合适的措施。同时,也要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反思,避免陷入类似的复杂情况。
问题:我谈的男朋友在我知情他有家庭的情况下跟他提了分手后来他跟我说他离婚了我才跟他和好的,昨天被我发现他跟那个女的没有离婚现在那个女的知道了我的存在男的说那女的估计会起诉我偿还他的婚内财产?
郭海滨律师
2024-05-04 15:30:47
可以来电咨询离婚的问题
问题:离婚的问题?
吕美亮律师
2024-05-04 11:30:13
您好具体想问什么问题
问题:我们是二婚,和他结婚四年了,没有共同孩子?
郭海滨律师
2024-05-04 15:51:44
没有财产纠纷的,诉讼费120元,律师费另外算
问题:我想离婚,请问到法院起诉需要多少钱呢?
钱威律师
2024-05-04 10:43:47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我想问下,我现在没有收入,离婚的话需要支付抚养费吗?需要的话,要支付多少呢?我们在徐州?
司天双律师
2024-05-04 10:49:01
你好,我是司律师,,,,
问题:离婚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
钱威律师
2024-05-03 20:15:50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签字怎么办?
郭海滨律师
2024-05-04 15:30:47
可以来电咨询离婚的问题
问题:离婚的问题?
郭海滨律师
2024-05-04 15:51:44
没有财产纠纷的,诉讼费120元,律师费另外算
问题:我想离婚,请问到法院起诉需要多少钱呢?
司天双律师
2024-05-04 10:49:01
你好,我是司律师,,,,
问题:离婚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
樊乐乐律师
2024-05-05 11:18:34
办理再婚登记时,如果户口在前夫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 与前夫协商,拿到户口本后去办理再婚登记。 - 拿不到户口本的情况下,可以凭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分户手续,重新办理女方一人名字的新户口本,再持新户口去办理结婚登记。 - 也可以凭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个人信息证明,加注用于办理结婚登记使用,加盖派出所户籍管理公章,同样可以办理结婚登记。
问题:我现在户口在我前夫家,我要再婚去登记的话需要派出所开什么证明吗?
樊乐乐律师
2024-05-05 12:00:49
在你知情男方有家庭的情况下与他交往,后来男方声称离婚并与你和好,而实际上他并未离婚,这种行为可能涉及到道德和法律问题。关于你是否需要偿还他的婚内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一般来说,如果男方所欠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女方可能需要一起承担偿还责任。但如果男方的债务是个人债务,那么女方不一定需要偿还。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你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律师的建议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2.?保留相关证据:尽可能收集与男方债务和你们关系相关的证据,如聊天记录、邮件、转账记录等,以备日后可能的法律诉讼。 3.?与男方沟通:尝试与男方进行沟通,了解他的想法和态度,并尽量协商解决问题。 4.?保护个人财产:确保你的个人财产安全,避免受到男方债务的影响。 5.?考虑报警:如果男方的行为涉及到诈骗或其他违法行为,你可以考虑向当地警方报案。 最重要的是,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合适的措施。同时,也要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反思,避免陷入类似的复杂情况。
问题:我谈的男朋友在我知情他有家庭的情况下跟他提了分手后来他跟我说他离婚了我才跟他和好的,昨天被我发现他跟那个女的没有离婚现在那个女的知道了我的存在男的说那女的估计会起诉我偿还他的婚内财产?
樊乐乐律师
2024-05-05 14:45:32
离婚后房子过户给男方,是否还能要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 协议离婚:如果是通过协议离婚并将房子过户给男方,一般情况下不能要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诉讼离婚:如果是通过诉讼离婚,调解离婚的,基于调解自愿原则,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签字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也不得上诉,但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调解过程违背自愿原则的,可以自生效之日起两年之内申诉。也就是,调解离婚当时违背自愿原则的,也可以在2年内起诉要回房产。 需要注意的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男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或者离婚协议的签订存在其他违法情况,女方可能有机会要回房子。
问题:离婚后房子过户给了男方还能要回吗?
樊乐乐律师
2024-05-05 11:52:56
一般情况下,你本人不在本地,是无法直接到派出所打印全家户口页的。 但不同地区的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你可以尝试联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咨询是否有其他方式可以办理,比如委托他人代办等。
问题:我不在本地上班,我在外地上班,可以到派出所打印全家户口页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5-04 11:30:13
您好具体想问什么问题
问题:我们是二婚,和他结婚四年了,没有共同孩子?
钱威律师
2024-05-04 10:43:47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我想问下,我现在没有收入,离婚的话需要支付抚养费吗?需要的话,要支付多少呢?我们在徐州?
钱威律师
2024-05-03 20:15:50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签字怎么办?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
常用合同
查看更多
1
配偶死亡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
下载
2
配偶死亡财产分割协议书最新范本
下载
3
房产继承死亡证明
下载
4
离婚判决前丈夫死亡妻子是否有继承权,
下载
5
离婚判决前丈夫死亡妻子是否有继承权
下载
6
死亡赔偿金分配的诉状
下载
7
死亡赔偿协议书
下载
8
宣告死亡申请书
下载
9
车祸死亡赔偿书
下载
10
死亡调解协议书
下载
更多
热门刑事罪名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打击报复证人罪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票据诈骗罪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