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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拒绝给立案回执

派出所拒绝给立案回执
依据法律的规定,公民有权向公安机关举报违法犯罪的行为,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会进行审查,在一定的时间内作出受不受理的决定,如果不受理的要给报案人出具不立案回执单,那么派出所不立案回执单是怎样的?下面由律图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2024-02-22 23:27:31 已帮助375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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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3千以上派出所给立案调查吗,
1、派出所刑事立案标准要根据不同罪名而确定; 2、如果是盗窃罪,刑事立案的标准为一千元以上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不一样; 3、如果是诈骗罪,刑事立案标准为三千元以上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不一样; 4、法律依据: 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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