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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担任临时监护人?

哪些人可以担任临时监护人?
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情感联系和家庭共同生活状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结果,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然而,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此情形下,则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2024-02-29 13:34:34 已帮助23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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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担任临时监护人?
临时监护人是发生在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是产生的,可以担任临时监护人的有:

1、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2、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应当接收公安机关护送来的受监护侵害的未成年人,履行临时监护责任。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履行临时监护责任一般不超过一年。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三十一条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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