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
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通知,对被判处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
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犯需要保外就医的,应当由罪犯本人或者其亲属、
监护人提出保
证人,保证人由监狱、看守所审查确定。罪犯没有亲属、监护人的,可以由其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原所在单位或者
社区矫正机构推荐保证人。 保证人应当向监狱、看守所提交
保证书。 法律依据: 《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十条 罪犯需要保外就医的,应当由罪犯本人或者其亲属、监护人提出保证人,保证人由监狱、看守所审查确定。 罪犯没有亲属、监护人的,可以由其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原所在单位或者社区矫正机构推荐保证人。 保证人应当向监狱、看守所提交保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