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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的管辖地

买卖合同的管辖地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2024-03-02 10:46:58 已帮助397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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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管辖地规定有哪些

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管辖,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列如下:


一、约定管辖,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2)买卖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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