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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评残又死亡的赔偿

交通事故评残又死亡的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者依法对受害者进行的相应赔偿,依法交通事故赔偿包括财产损失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两大类,而具体的赔偿标内容需要依照相应的法律规定来履行。当事人可以就事故赔偿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若是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24-03-04 22:16:12 已帮助180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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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评残的内容

1、伤残级别鉴定


伤残鉴定的内容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


2、后续治疗费鉴定


如伤者需要后续治疗或康复的,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对后续治疗所需的费用进行鉴定。


3、护理级别鉴定


伤者受伤严重,如一、二、三、四级伤残的,由于需要长期护理,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做护理级别鉴定。


4、误工损失日鉴定


误工损失日,是指伤者受伤后经过诊断、治疗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治愈(即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或体征固定所需要的时间。误工损失日的确定应以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结合治疗方法及效果,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伤残鉴定报告是赔偿的重要依据也是伤残赔偿的标准,鉴定报告纸可以到专业的鉴定机构或者是制定的医疗机构进行鉴定,其他地方出示的鉴定报告不具备参考价值。鉴定报告可以重新鉴定,提供虚假的鉴定报告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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