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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性质上讲,辨认笔录是对物品或者其他证据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作的言词证据,属于犯罪嫌疑人供述或者证人证言,而扣押物品清单是警方单方面的对所扣押的物品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出具的单据,不需要物品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签字确认,相当于收据的性质。
两者的联系是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般都会作提取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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