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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规定快递遗失赔偿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递快件(邮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邮件)外包装完好的,由收件人签字确认。投递的快件(邮件)注明为易碎品及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的,企业应当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企业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维权途径的局限性较大。目前,快递服务侵权发生后,消费者一般通过自行与快递服务企业协商解决、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向邮政管理部门申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多种途径维权
最新修订: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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