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①办理程序:参保人员提交所需资料,由单位专管员负责办理。 ②办理时间:产妇休完
产假后(最长不超过自分娩之日起的8个半月),逾期不予受理。
女职工生育津贴每周三办理,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每周二办理。 ③所需资料: 正常生育:生育津贴申领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医保手册、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根据个人情况提交)、夫妻双方
身份证。 终止妊娠:生育津贴申领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医保手册、夫妻双方身份证、
结婚证、诊断证明(盖章)、妊娠B超单(原件)。【怀孕时间大于14周的,须提供生育证或
计生证明。】 男职工配偶:生育津贴申领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医保手册、夫妻双方身份证、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盖章)、诊断证明(盖章)、住院费用发票(原件)、女方无工作无经济收入证明。 ④津贴支付标准: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
生育保险月人平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支付;男职工无经济收入的配偶一次性补助金,按本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生育
医疗费用的50%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