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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珠区宅基地过户

广州海珠区宅基地过户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024-02-20 21:38:06 已帮助21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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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珠区债权债务律师费是如何收的

代理债务纠纷案件,财产标的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内的,每件800—6000元;财产标的额超过10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另加收费:


1、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 部分不超过4%;


2、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 部分不超过3%;


3、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 部分不超过2%;


4、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 部分不超过1.2%;


5、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 部分不超过0.7%;


6、5000万元以上 部分不超过0.5%。


上述按标的额分段收费的比例,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规定的幅度内协商确定,分段计算,累加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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