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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侮辱他人民事赔偿

公然侮辱他人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格权。侵犯的对象是特定的自然人。人格权包括人格尊严以及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以侮辱方式侵害他人姓名权的行为,一般表现为漫骂、羞辱他人的姓名。如造成严重后果,如被侮辱人自杀等情况的,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要自己到法院起诉),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最新修订: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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