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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未遂形态

您好!请问,怎么评价C的行为?-第一个杀人行为属于杀人既遂。因其已经着受实施了杀人行为,只是由于警察的到来其意志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第二次杀人行为是中止,因其自动地放弃了实施犯罪行为。 甲已经杀人既遂,其杀人行为已经完成;后来的行为是在杀人行为既遂后所为,只能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最新修订: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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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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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文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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