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知,夫妻离婚时分割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可以分割的原因是夫妻对共同财产拥有所有权。因此,包括男方父母在内的其他人的财产,夫妻并没有所有权,所以不能分割。
那么什么样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