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非法出售发票罪罪与非罪界限非法出售发票罪是指违反发票管理规定,非法出售各种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行为。(1)
从犯罪客观方面来看,并不是行为人非法出售普通发票的行为都以犯罪论处,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量标准才能构成本罪。非法出售普通发票50份以上的,应予追诉。对于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可由有关部门给予
行政处罚。(2)出售后他人是否使用,是否牟利,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如果既实施出售行为,又实施虚开行为,应该
数罪并罚。(3)购买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属于犯罪,
刑法单独规定了一个
罪名,但购买普通发票刑法没有规定。如果行为人仅仅实施购买普通发票行为的,不能以犯罪论处。如果购买后又进行出售,则可以定非法出售发票罪。二、非法出售发票罪
立案标准刑法第209条第4款规定:“非法出售第3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2款的规定处罚。即非法出售第3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2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罚金;由此可见.刑法对本罪的起刑点没有规定具体的数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