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1) 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2) 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3) 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4) 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5) 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6) 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2、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违规套现信用卡诈骗的处罚标准的具体内容。依据上文。涉案金额较小,那么处罚程度就较轻,涉案金额较大,处罚程度就越重。因此,劝勉大家千万不要做出违规套现的行为,触犯法律永远是没有好果子吃的。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律师365相关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