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借款人未能按期偿还借款的情况下,他们应承担系列的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进行赔偿损失等方面。
具体而言,根据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借款人未能按时归还已经借予的借款时,理应向债权人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作为补偿。
进一步来讲,倘若借贷过程中给债权人带来了损失,那么借款人还将面临对该损失负责赔偿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