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证据调查专题 > 电子邮箱证据保全

电子邮箱证据保全

电子邮箱证据保全
审判活动中,证据的完整性影响着案件的走向,如刑事案件中,证据不全,不能对犯罪嫌疑定罪。所以,在审判活动前,一定要收集完整的证据链,而且证据要合法合据,这样才能解决最后的问题。依照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派出人员调查收集证据时,要遵循一定的程序。证据收集和提供的主体必须具有合法性,这一点非常重要。为确保收集证据合法有效,法律禁止以非法和不正当的方法收集证据。
2024-02-21 12:45:41 已帮助1729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电子数据证据的收集、保全原则

在电子数据证据的收集、保全方面,我国的法律目前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但可以参照其他有关证据收集、保全的相关规定来确定电子数据证据收集、保全的操作细则。


(一)电子数据证据的收集原则


证据法学家何家弘教授指出,“在取证、举证、质证、认证这四个司法证明的基本环节中,认证是最关键的环节,离开认证整个环节,司法证明的任务就无法完成。”这就是说电子证据的收集认定在民事诉讼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电子证据的收集措施必须规定合法的调查措施程序才能被采信,电子证据要制定详细的收集措施,在民事诉讼法中要制定具体的相关条文,还要建立详细的电子证据的审查制度,认真地审查电子数据的来源,审查的内容包括电子证据是不是真实的,是不是有人为的故意的伪造、篡改或删除;收集电子证据的程序和使用的工具有没有违法;电子证据与需要证明的事实是不是有联系等方面。为了有效地保护电子证据,建立电子证据的保全规则,首先,要保护好存储的计算机数;其次,要求网络服务者提供严格遵守保存管理控制下得来的信息,并规定一定长度的保存周期;最后,要严格遵守电子证据的限制条件,使公民的合法权利受到保障,进而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


(二)电子数据证据的保全原则


电子数据证据作为证据类型的一种,必须遵循证据保全的一般规则。但因电子数据证据的特性,又决定了电子数据证据的保全需要采取不同于传统证据的方法,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是证据提取的一般原则,电子数据取证的合法性原则,是指对电子数据证据的收集必须依法进行,包括收集的主体要合法,收集证据的程序要合法,取证的技术方法要合乎规范。比如,个人采用黑客软件非法侵入他人的计算机系统盗取的电子数据,会因采取非法手段获取而不具备可采性的。


2、及时性原则。


电子数据通常存在于计算机内存、存储器或网络中,非常容易受到改动、破坏或灭失。计算机内存中的电子数据随时会因被覆盖而消失;大部分的存储器都有容易损坏的缺点;网页随时都可能更新,原有的内容随时会被删除或者覆盖。这些情况都要求及时对电子数据及时进行调取、固定和备份。


3、关联性原则。


电子数据的关联性原则,要求电子数据的内容必须与案件事实存在着某种客观联系,对证明案件事实具有实际作用。电子数据证据对于案件有无联系,决定着电子数据证据的证明力。因此,在电子数据取证过程中必须收集与案件事实有关联,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电子数据证据。尤其是网络电子数据证据,因为网络信息内容庞杂,第一手信息的关联性最强,转载、转发的信息关联性就要大打折扣。


4、安全性原则。


由于电子数据极易受到破坏及毁损,为确保电子数据证据的安全,在电子数据的保全过程中应当保证:一是要依靠专门技术。计算机技术属高新技术,一般个人自行对电子数据证据保全必须以能够保证电子数据不被损毁为前提。二是保管环境应当安全。存储器对环境要求很高,静电、磁场、温度、湿度、重压、震动、灰尘等环境都可能使存储器的物理性质发生改变,进而影响数据的真实性,甚至使电子数据毁损,因此电子数据证据的保管环境必须是安全的。三是做好备份。对电子数据应当及时备份,而且不仅做一份备份,防止因存储器毁损而无法读取电子数据内容。四是要尽可能将电子数据证据转化,即如果电子数据的内容可以转化为其他介质的证据则尽可能转化。例如,将一份数码图像印成照片,比存放在光盘、U盘等存储设备里更安全,更便于使用。


由此可见,实物证据包括电子数据吗,答案是肯定的。电子数据的特性、分类、常见形式、收集形式以及审查的内容和方法都一一印证了电子数据就是实物证据其中之一。电子数据作为证据也为越来越多的网络犯罪提供了有力证据,对这一类的罪案破案起到非常大的作用。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师365邵阳律师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