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用来
抵押贷款,但是
抵押权的效力不能及于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
宅基地使用权,一旦
债务人不能
清偿债务,
债权人只能以
抵押房屋的建筑材料作为动产优先受偿。将房屋拆除后以建筑材料还债。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 建筑物与建设用地
使用权同时抵押规则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第三百九十九条 【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
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
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
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