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
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提出申请;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
管辖。 向法院申请
强制执行时,一般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件: (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2)生效法律文书。 (3)申请执行人的
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
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还应提交
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向第
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
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