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一般要准备
身份证复印件就可以,没有的就要去对方户籍地或住所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或
居住证明。
立案需要双方身份证明文件,
起诉状,
证据材料。 《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
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以上是关于‘打官司需要什么材料,需要准备什么证件’的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