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诉讼费并非结案后缴纳,原告起诉时需预交案件受理费,应在接到法院预交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七日内完成。若逾期未交,且未申请或申请未获批缓交、减交、免交仍不预交,法院按自动撤诉处理。案件审结后,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诉讼费用负担。胜诉方预交的费用,判决生效后法院退还,由败诉方承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按双方责任确定费用;调解结案的,先由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法院决定。
2.解决措施与建议:
-原告接到预交通知后及时关注时间,在规定七日内缴纳费用,避免逾期。
-若有经济困难,及时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案件审理中积极了解进展,知晓诉讼费用负担的可能情况,调解时主动与对方协商费用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