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确定第三人是否与合同有利害关系。合同之债具有相对性,它只对双方
当事人有效,因此只有与合同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才能以
起诉的方式请求撤销合同。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不能起诉请求讼撤销合同。
法律依据:
《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
欺诈、
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