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个人仅享有使用权,因此离婚时双方无法分割宅基地的所有权。
(2)若女方户口在该宅基地所属的集体组织,且对宅基地上房屋的建设有出资或其他贡献,离婚时可主张分割宅基地上房屋的相应份额。法院会结合女方的出资情况、婚姻关系存续的时间等因素,综合确定女方应获得的房屋份额。
(3)若女方户口不在该集体组织,通常不能主张分割宅基地相关权益。但如果双方之前对宅基地上房屋的归属有合法有效的约定,且约定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会按照约定处理房屋分割问题。
提醒:
离婚时涉及宅基地及房屋分割,需先确认女方户口是否在对应集体组织及是否有建设贡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明确自身可主张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