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违约责任约定过高超过实际损失时,违约方应积极收集能证明实际损失的证据,如合同履行中的成本支出、利润减少等方面的材料,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减少违约责任的请求。
(二)在请求减少违约责任时,要详细说明合同的履行情况,如己方已完成的部分工作、对方存在的过错等,强调自身的过错程度是轻微的,以争取更有利的调整结果。
(三)对于预期利益方面,需合理说明因违约造成的预期利益损失范围,避免夸大或不合理的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