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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制下的股东抽逃出资

认缴制下的股东抽逃出资
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那么,股东抽逃出资,对未抽逃出资的股东应承担什么责任呢?律图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4-03-04 09:45:08 已帮助212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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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制下股东出资责任有哪些

虽然新《公司法》对公司资本制度进行了重大修订,公司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变革为完全的认缴登记制,股东出资不再有法定期限束缚,但是并不意味着股东无需出资。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股东未出资或未足额出资的,可能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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