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
立遗嘱通常无需子女签字。
遗嘱乃是遗嘱人对自身财产作出处分的意思体现,只要遗嘱人具备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是其真实意愿的表达,并且符合法定形式要件,那么遗嘱就是有效的。
法定的遗嘱形式包含
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等。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需有两个以上
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同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当然,若遗嘱涉及子女的利益分配等特殊情形,子女可能需要知晓并在某些情况下签字确认,但这并非立遗嘱的法定必备条件。
总之,老人立遗嘱主要依据遗嘱人的意愿以及遗嘱的合法性,一般不需要子女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