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没加名字的话,这房子依旧是婚前购房那一方的个人财产。
因为按照法律来讲,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他自己的。
就算婚后一起还贷款了,但是这部分一起还的贷款以及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是可以要求相应补偿的。
补偿的数额一般是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的一半。
要注意的是,这种计算得考虑贷款本金、已经还款的时间、房屋升值等这些因素。
并且,如果双方对房产的归属以及相关权益有特别的约定,那就按照约定来处理。
总之,在这种情形下,房屋的产权主要是属于婚前购房的那一方,不过另一方也可以依法去主张一定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