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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拆迁安置地女儿能继承吗

宅基地拆迁安置地通常不能直接被继承
因为宅基地归集体所有,村民仅拥有使用权而非所有权。
而在宅基地上所建的房屋,村民享有所有权。
村民离世后,其房屋可由合法继承人继承。
不过在拆迁安置阶段,一般是依据原宅基地上的房屋面积等因素来实施补偿安置,安置地的获取往往与被拆迁人的户籍等相关条件相联系。
倘若女儿是被拆迁人的合法继承人且满足安置条件,就能参与到拆迁安置地的相关事务中。
但要是女儿不具备安置条件,或许就无法直接获得安置地。
总之,宅基地拆迁安置地的继承事宜较为复杂,必须结合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予以确定。
最新修订:202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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