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倘若老人在婚后购置的房子,仅将名字登记在老人一方,一般而言就属于老人的
个人财产,儿媳没有权利享有
产权。
不过要是房子是夫妻在婚后共同
出资购买的,即便仅仅登记在老人名下,也有很大可能会被认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这样儿媳就会拥有相应的产权份额。
要是老人清楚地表明这房子是
赠予自己个人的,并且有诸如
遗嘱、
赠与合同等相关
证据予以证明,那么儿媳通常是不享有产权的。
总而言之,得依据具体的
购房时间、出资状况、登记情形以及老人的意愿等这些因素来全面地判断儿媳是否享有该房子的产权。
要是出现争议,能够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