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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构成抢夺罪行罪名

抢夺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
构成抢夺罪需具备这些条件:一是主观上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故意;二是客观上实施了趁人不备、公然夺取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公然”通常是在公共场所或当着被害人的面进行;三是抢夺的财物数额较大,通常是 1000 元到 3000 元及以上。
不过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即便抢夺财物数额未达较大标准,也可能构成抢夺罪,像多次抢夺、抢夺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的财物等。
要注意,具体的定罪标准可能因地区而不同。
若对具体案件是否构成抢夺罪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最新修订:202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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