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异议之诉结束后,当事人是有上诉权利的。执行异议之诉通俗来讲,就是在执行的过程中,当事人或者和案件相关的外人,对要执行的东西在实际权利上有不同意见,然后请求执行的法院来帮忙解决这个争议的一种诉讼。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对地方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不满意,那么从收到判决书那天开始算,有十五天的时间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要是对第一审裁定不服,从收到裁定书那天起,十天内就能向上一级法院上诉。执行异议之诉属于民事诉讼的范畴,所以也遵循这样的上诉规则。
这就意味着,要是在执行异议之诉里,当事人对一审判决或者裁定的结果觉得不合理,那不用着急,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赶紧向上一级法院上诉,这样二审程序就启动了。通过上诉,当事人有机会进一步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诉求,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当事人时刻关注判决或裁定的送达时间,及时掌握上诉期限,要是自己不太懂上诉流程,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让专业人士帮自己出出主意,确保上诉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