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对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不服,不同身份的人有不一样的解决办法。
先说被害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被害人要是不服这个决定,在收到决定书的七天内,能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要求检察院提起公诉。上一级检察院会进行复查,然后把复查结果告诉被害人。要是上一级检察院维持了不起诉的决定,被害人还能去法院起诉。而且,被害人也可以不经过申诉,直接去法院起诉。法院受理案件后,检察院要把相关的案件材料移交给法院。
再说说被不起诉人。对于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作出的酌定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在收到决定书七天内,可以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检察院申诉。检察院会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把情况抄送给公安机关。
所以,要是不服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相关人员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时间,通过申诉或者起诉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