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法定继承范畴内,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属于第一顺序
继承人。
这里的子女涵盖了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存在
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而父母则包含了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包含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当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倘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那么就由第二顺序继承人来继承。
举例来说,某位公民离世,其配偶、子女和父母都还在世,此时他们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同等的继承份额。
要是配偶、子女或者父母中有人员先于该公民死亡或者
放弃继承,那么他们原本应继承的份额就由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才会由第二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