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案件范畴内,
刑事拘留的执行时间是有特定规定的。通常来讲,公安机关针对
被拘留的人员,若认为需要实施
逮捕,应当在
拘留后的三天之内,向人民检察院提请审查批准。要是处于特殊情况,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能够延长一天到四天。对于那些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以及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天。人民检察院需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
批准逮捕书后的七天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由此可见,在正常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执行时间最长能达到 37 天,3 天到 7 天是较为常见的情形,在此期间会依据案件的具体状况来决定是否对
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