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阶段是有协商只还本金的可能性的。
从法律层面来讲,倘若
被执行人确实面临经济困难等特殊状况,能够与
申请执行人
协商还款的方案。
依据相关的
民事执行规定,双方
当事人可以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对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履行义务主体、标的物及其数额、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等内容进行变更。
倘若申请执行人同意只收取本金,舍弃利息、
违约金等其他权益,那么双方就可以达成
执行和解协议,接着由法院予以记录在案。
不过需要留意的是,这种协商必须建立在双方自愿、平等且合法的基础之上,并且被执行人要严格依照和解协议履行义务,不然的话,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