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职务侵占辩护专题 > 江西省挪用资金数额巨大数额多少

江西省挪用资金数额巨大数额多少

在江西省,挪用资金罪中“数额巨大”通常指挪用资金的数额达到300万元及以上。不过,具体的数额标准可能会因为案件的具体状况、情节等因素而有所不同。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凭借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资金挪作个人使用或者借给他人,当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归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并用于营利活动,又或者用于非法活动时,就构成了此罪。倘若涉嫌挪用资金罪,应当及时寻求法律方面的协助,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新修订:2024-10-2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