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这件事上,财产归属协议往往是有效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说法,夫妻两人可以商量着把婚姻期间得到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划分成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一部分各自所有、一部分共同所有。不过,这个约定得写成书面形式,这样对双方才有法律上的约束。
一份有效的财产归属协议,得满足一些条件。协议双方得有足够的能力理解协议内容,清楚自己这么做会有什么后果,就像买东西要知道自己花了多少钱、得到了什么一样。而且,协议必须是双方真心想这么定的,不能是一方骗另一方或者强迫另一方签的。另外,协议内容不能和法律、行政法规对着干,也不能违背大家都认可的道德风俗。举个例子,不能通过协议来逃避夫妻一起欠的债,让债主的利益受损。
要是财产归属协议出现了法定的无效情况,比如说夫妻两人串通起来损害别人的合法权益,或者是因为一方有重大误解、协议明显不公平才签的,那么受损害的一方可以行使撤销权。不过要注意,得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去行使,过了这个时间,撤销权就没了。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在签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前,最好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确保协议合法有效,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