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的情形中,遭受
暴力侵害之后,进行合法的索赔并不属于
敲诈勒索行为。
然而,在其他特殊情况下,如对他人实施恐吓或者威胁以便获取公共或私人财物时,这才算得上是敲诈勒索的行径。
当遭受
人身伤害之后,受害者理所应当具备要求
赔偿因其身体受到伤害所产生的医药治疗、看护护理、
误工工资以及适当的营养补助等合理费用的权利。
只要这些赔偿要求符合事实发生的损失和相关法律
法规条款,同时通过正当的程序与途径提出来,就应该理解为不涉及到敲诈勒索的问题。
然而,如果受害者通过编造
虚假事实、夸大损害程度等手法,向加害方索取远超过合理范围的高额财产,并且采用威胁等手段逼迫对方支付,那么这种行为就有可能构成敲诈
勒索罪名。
总的来说,判断是否存在敲诈勒索的关键在于受害者索赔的合理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