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来说,关于
合同纠纷处理的判决结果数目受到了特定
诉讼程序以及案子具体情况的显著影响。
在我们国家的
民事诉讼法体系中,实行的乃是两审
终审制度。
当一个
一审的判决正式公布之后,如果
当事人对于该判决持有异议并在法定
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那么这个案子就将进入到
二审的审理阶段。
而二审的判决则被视为最终的判决。
然而,如果某个案子涉及到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条件,例如新发现的
证据足以推翻原先的判决或裁定,或者原来的判决或裁定认定事实的关键证据存在
伪造等问题时,相关部门便有可能启动再审程序。
这里的再审究竟实行一次还是因法定原因需要多次进行,都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
法规及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判定。
综上所述,关于合同纠纷处理的判决结果数目并不具有固定性,而是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以及案子的实际情况来做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