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协议通常由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
使用权人进行签署。
就我国现行法例而言,针对农村
集体土地,这些权利人常会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集体名义来签署协议。
然而,当涉及到土地已经
承包予各家各户的情况,我们可以视为该农户口粮农民,他们作为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同样有必要参加并签署征收土地的相关协议。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
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人,他们也属于签订国有土地征收协议的主要角色。
我们应当明确认识到,在签订土地征收协议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
法规及法定程序,力求确保协议条款的合法性、公正性以及合理性,从而最大程度地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倘若在此过程中发现任何
违法违规行为,被征收人完全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