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法律制度内,只有当合同由双方法律主体或多方法律主体间协商达成并签署之后,才能被视为具有合法性与约束力。
一般而言,合同的成立必须经历邀约与承诺这两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双方需要对合同的关键条款达成一致的理解与共识。
若仅有一方进行了签署,而另一方并未做出与其相对应的表态或声明,则该合同的成立将面临相当程度上的困难。
然而,也存在着一些特例,如某些单方面做出的承诺,只要满足了一定的法定要求,便能够产生法律上的约束效果。
总的来说,在普遍的情况下,单方面签订的合同因缺少双方共同的意愿支持,使得其在法律层面缺乏可行性。
但是,在确定具体情况是否属于这种情形时,我们还要结合合同的详细内容、性质以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等因素进行全面的分析与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