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内,存在如下三类主体可以有权利请求撤销可能被撤销的合同:首先,便是陷于重大误解或被误导而签订了合同的受害方;其次,是遭受不公正待遇且在
合同签订过程中权利严重受损的一方;再者,则是由于一方采取了
欺诈、威胁等不当手段或者利用他人的急迫境况,导致另一方在违背内心意愿的情况下签署了合同的受害方。
值得关注的是,享有
撤销权的相关方应在知情或者须知撤销事项之后的一年内未行使此项权力,或者当其已知晓撤销事项之后,明确表达放弃此项权力或者通过自身行为明确表达放弃此项权益时,撤销权便告消亡。
整个撤销权的行使过程须借助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来完成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