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
刑法制度体系中,关于
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主要分为以下三个阶段:1. 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此阶段涵盖了未满十二岁者的个体范围,不论他们在任何情况下做出何种形式的危害社会行为,都免于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
2. 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该阶段单位包括已满十二岁但未满十四岁者,在此期间内,若此类人群的故意杀害、
故意伤害行为导致他
人死亡或者采用极其残酷的手段致使他人重伤并导致严重残疾,且情节异常恶劣,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严谨审核和依法追诉后,应当认定他们需承担刑事责任。
而对于年龄已满十四岁但未满十六岁者,若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使他人受到重度伤害乃至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
纵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不同程度的恶性
犯罪行为,同样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对其施加刑事责任。
3. 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此阶段涉及到:已经年满十六岁的人,只要涉嫌触犯相关
刑事法规,那么他们理应承担刑事责任。
值得我们重视的是,针对儿童犯错等
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在进行审判和裁决过程中,
司法机关会充分结合他们的实际年龄、犯罪行为的详细情形以及其他各类相关因素,依法给予从轻或减轻
刑罚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