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我国境内,对于
代位权纷争之案件,我司倾向于将其交由被告原始注册地址所在的人
民法院审理。然而,若被告注册地址与其
当事人常驻地存在差异时,应遵照常驻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理。在
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如已就履行事宜做了详细的书面述明,则依照双方协议的约定行事;反之,如果缺乏此类约定或约定模糊不清,且争议焦点涉及到支付货币的问题,那么接受货币的一方所在地即视为
合同履行地;同样,若涉及到不动产的交付,则不动产所在地也可被视为合同履行地;至于其他类型的标的物,则履行义务的一方所在地可以作为合同履行地。在处理
代位权诉讼的过程中,我们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中有关
管辖权的相关法律
法规。在实际事例中,我们会全面考量各类因素,以确定最合适的
管辖法院,从而
保证诉讼程序的合法性以及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