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
刑法制订中,未达到法定
刑事责任年龄通常不会被认定为
违法犯罪。法律上设立的刑事责任年龄,不仅是判定是否构成犯罪的一项关键依据,也是区分罪行与无辜的一个主要分野。对于尚未年满 12 周岁的儿童,无论其采取任何形式的危害社会的举止,均将不受
刑事责任追究。然而,当一个人达到或超过了 12 周岁却又不足 14 周岁时,如果他/她在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犯罪过程中导致受害者死亡,或者使用极其残忍的手段致使他人重度
伤残的,并且情形相当恶劣,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严格审查并批准继续追诉的话,那么这个孩子将会面对相应的刑事责任指控。至于已经大于或者等于 14 岁但小于 16 周岁的青少年,他们在所有恶性案件中仅需承担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死或致他人重度伤残、强制性侵犯、抢夺财产、贩售毒品、
纵火、爆破、蓄意投掷具有危险性的物质这几类犯罪的刑事责任。若是已经年满 16 周岁的成年人犯罪,就必须承受相应的刑事责任,但对于那些尚未到达刑事责任年龄的
未成年人来说,即使他们没有构成犯罪,其行为也可能需要通过其他的教育矫正措施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