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夫妇在
离婚过程中三岁男孩
抚养权归属问题者,法院会从以下诸多方面进行全面评估与斟酌:第一,双方经济状况的优劣对比,力求
保证儿童能够维持稳定适中而又富足的物质生存环境;其次,法院亦需衡量双方的抚育能力及抚育意愿,其中包括能否为孩子提供充足的陪伴时间以及具备何种教育孩子的能力和方法等等;再者,孩子所处的生活环境也是法院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果孩子长期以来都与某一方共同生活并在此环境下保持了稳定的状态,那么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
抚养权判归该方;最后,法院还会对双方的道德品质、行为习惯等方面进行深入了解,因为那些能够为孩子营造出健康向上成长氛围的一方显然更具优势。
在通常情况下,如果双方综合条件相当时,由于孩子尚处于年幼阶段,因此跟随母亲生活的可能性相对更大,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这是唯一的决定性因素。
无论如何,最终的判决都必须以最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发展为首要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