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生效之《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之具体法律条文规定,对于
继承纠纷引发之法律程序启动,其法定
诉讼时效规定为三年时间,该期间自
继承人已知晓或应当知悉其所享有的
法定继承权遭到
侵权行为侵害之日起进行计算。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并了解的是,若继承人自
继承事件开始以来已经过去了20年以上的时间,便不再拥有提起司法
申诉的权利。
在此需特别强调与提醒的是,此处所提及的“已知晓或应当知悉”,是指继承人必须具备确凿无疑的
证据来证明自己确实已经意识到自身的法定
继承权受到了侵害。
若在继承事件发生之后,各继承人之间对于遗产的分配方案并无任何异议,且并未出现任何形式的侵权行为,那么此时便无需考虑
诉讼时效的问题。
此外,倘若存在着持续性的侵权行为,那么诉讼时效将从侵权行为终止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