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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自愿离婚的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在夫妻双方均有意愿离婚的情况下,所需提交的申请资料如下:1. 个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明文件;2. 已生效的结婚证明文件;3. 由双方共同签署并认同的离婚意愿书,该文书应详细载明双方对于自愿离婚事宜的共识性看法,同时还有关于子女抚养、财务分配以及债务处理等条目的商定解决方案;4. 各自的近照,照例为2英寸大小的个人肖像照。
在准备妥当以上所有文件之后,双方必须共同前往其中一方的常驻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离婚手续的办理。
离婚登记程序顺利完成之后,原有的婚姻关系便告解除。
最新修订:202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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