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这样的,我爸之前偷着卖了一套安置房,家人不知道,后来我妈知道了,因为这个事还和我爸离婚了,安置房前几年能办房产证,我妈自己去办了房产证,现在对方提起诉讼,让我爸履行合同,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专业解答这种情况下,被拆迁人有权要求拆迁方依据协议承担法律责任,无论拆迁人及第三人是出于善意还是恶意,也无论第三人是否已办理该房屋的所有权登记手续、领取权利证书,被拆迁人均可追回该拆迁补偿安置房屋。
律师解析 安置房是可以公证的。 安置房买卖,根据自身情况,可以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公证,公证了安置房,可以防反悔或加价且公证过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明力,法院一般予以直接采用。
律师解析 建议双方协商解决。房屋买卖合同经双方签字同意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但由于房子没有实际过户,所以相当于房主还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房屋所有权依照不动产登记依旧属于房主,房主有权将房屋抵押,但由于房屋抵押后无法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于买方,违反了合同约定,属于违约行为,可以上诉法院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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